2025年8月8日,巴西國家環境委員會(CONAMA)就一項類似歐盟RoHS的法規草案開展公眾咨詢,擬限制在巴西銷售的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10種有害物質(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及四種鄰苯二甲酸酯),最大允許含量普遍為0.1%(鎘為0.01%),以減少電子廢棄物對環境與健康的影響。
主要內容
1.適用范圍
適用于在巴西境內銷售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,包括家用電器、信息技術設備、照明設備、醫療設備等。不適用于國防安全設備、航天設備、大型工業設備、運輸工具、光伏模塊、研發設備等。
2.限制物質及限量
此次草案基本“對標”歐盟RoHS 2.0,將10種物質按“均質材料”設定限值:
? 鉛(Pb)、汞(Hg)、六價鉻(Cr-VI)、多溴聯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以及4種鄰苯二甲酸酯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限值為0.1%;
? 鎘(Cd)限值為0.01%;
3.合規期限
- 多溴類阻燃劑:自生效日起立即執行;
- 汞:180天后執行;
- 鎘、六價鉻、鉛:3年后執行;
- 4種鄰苯:4年后執行。
4.豁免條款
在特定條件下,可申請對某些應用進行臨時豁免,如技術上無法替代或替代物質不可靠等。豁免需由制造商或進口商提出申請,并由環境與氣候變化部審批。
5.注冊與自我聲明
建立國家電子電氣設備有害物質限制注冊系統,制造商和進口商需進行注冊并提交自我聲明,證明產品符合限制要求。注冊信息需包括產品識別、制造商信息、合規聲明等,并隨產品提供。
6.責任與義務
制造商、進口商、分銷商和零售商需確保產品符合限制要求,并在產品停產后保存相關記錄5年。如產品被發現不合規,需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并采取措施,包括停止銷售、召回產品等。
7.標簽與信息
產品上要求清晰標注型號、制造商信息、環保回收標志等,以便消費者識別和正確處理廢棄產品。
公眾可在2025年9月24日前通過conama@mma.gov.br提交葡文或英文意見。